依据《农药管理条例》、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和《陕西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县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查、实地核查和综合评审,如下经营户符合农药经营许可(变更、延续)条件,现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期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。
申请单位 |
法人姓名 |
营业场所 |
仓储场所 |
经营范围 |
岚皋县佐龙镇晓道李福春商店 |
李福春 |
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晓道街道 |
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晓道街道 |
农药(限制使用农药除外) |
岚皋县蔺河镇刘少珍商品零售店 |
刘少珍 |
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蔺河镇茶园村四组 |
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蔺河镇茶园村四组 |
农药(限制使用农药除外) |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以电话形式实名反映。如无异议,我们将在法定程序内颁发《农药经营许可证》。
联系电话:0915--2517526